親愛的,我把個資變現了:GDPR新行銷商機

吳鈺真

GDPR施行一週年,隱私權保護意識崛起沒?

  • 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從2018年5月25日公佈施行,並持續在全世界各地展現其權威,至今屆滿一週年。歐盟資料保護委員會(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Board,EDPB)指出,過去一年罰款累計總額已超過3.7億歐元(約合新台幣122億元),包含個資外洩、個資刪除權、個資接近使用權等違法事件。其中,有關組織個資外洩就有近8.9萬件,而各國民眾投訴案件也高達14.4萬件。 
  • GDPR上路後對品牌產生諸多限制,許多公司因違反條款被罰款,而從不參加CES(Consumer Electronics Show)的Apple卻在今年於會場外購買大版位的戶外廣告宣告他們對用戶個資保護的重視:What happens on your iPhone, stays on your iPhone(在iPhone上發生的事,就讓它留在iPhone上) 。然而,並非每間公司都能像Apple做出這麼有魄力的宣言,可能是產品並不適合或現階段機制仍不完善。
  • 建立個資保護的認知勢在必行,因此近來便有不少媒體代理商開始提升員工對於資安保密的認知,其中電通安吉斯集團便邀請律師向每位員工宣導資安的法律資訊,協助所服務的品牌客戶及合作單位都能遵循相關法則,在用戶個人隱私及商業營利中找出新的平衡點,有效地提供廣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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